东乌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全旗共有种子植物878种,分属345个属79科。种数最多是菊科,其次是禾本科、豆科、蔷薇科等。草场总面积6534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达5110万亩。芦苇面积为14万亩,蕴藏量为18万吨。名贵药材有黄芪、黄芩、甘草、防风、智因、远志、赤芍、秦艽等几十种,食用植物有百合、黄花等,年产量达20万公斤。天然次生林集中分布于宝格达山地区,面积25万亩,优势树种有白桦,其次有黑桦、山杨,还有较为丰富的山杏林资源。2006年,东乌珠穆沁旗辖5个镇、2个苏木:乌里雅斯太镇、道特淖尔镇、额吉淖尔镇、满都胡宝拉格镇、嘎达布其镇和萨麦苏木、呼热图淖尔苏木。东乌珠穆沁旗地表水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最大的内流河是乌拉盖河,发源于宝格达山西南麓,横穿乌拉盖开发区和本旗五个苏木,全长320公里,流域面积11077平方公里。还有舍野河、那林河等大小河流14条,大小湖泊106个,泉眼64个。地表水总量为12000万立方米,人均2270立方米。地下水源量为75987立方米/年,可开采量为14577立方米/年。在矿产资源品种上,该旗的资源是品种多,储量大,品位高,初步探明的主要金属、非金属矿产种类有煤、石油、铜、钨、铝、岩盐、水晶、玛瑙、芒硝、珍珠岩、石灰石等十几种,其中褐煤和长烟煤储量达100亿吨以上,固体碱2328万吨,晶体齿盐102万吨。广阔的天然草场上有经济价值较高的野生动物,沙狙、狐狸、野兔、黄羊、旱獭、狼、大雁、大鸡、沙班鸡等十几种,其中旱獭、黄羊和狼为最多。在宝格达山林区还有野猪、驼鹿、雪兔、松鸡等飞禽走兽。畜牧业是东乌珠穆沁旗的基础产业。三十多年来,尤其是实行“草畜双承包”生产责任后,牲畜头数居全国牧业旗县之首。全旗牲畜优良品种最为驰名的是乌珠穆沁肥尾羊和乌珠穆沁白绒山羊。乌珠穆沁马肉,也是在全国和省区有关部门鉴定中达到了出口肉类标准。畜群中还有从国内外引进的内蒙古细毛羊、北京黑白花牛、三河马等优良品种。